三、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招聘,招聘名额为25名。具体岗位和招聘名额见《2013年广元市朝天区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条件一览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网络报名。报名点分两种情况设置:
报名点一(朝天区):报名时间:2013年03月8日至03月1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朝天区人才交流中心(朝天区大中坝新城区区行政中心一楼人力资源大厅)。
报名点二(相应高校):报名时间:2013年03月12日至03月14日(相应高校报名具体时间届时通知);报名地点: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和绵阳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地填写《广元市朝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请考生从广元市朝天区人事人才网下载,网址:http://ctrs.cbrcw.com/Main/index.asp)的各项内容(一式一份),粘贴本人近期两寸同底免冠证件照;上交本人近期同底两寸免冠证件照两张;报名时须由本人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前)报名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加盖公章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前)报名时,具备教师资格条件而未办理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主管颁发教师资格证部门开具加盖公章的相应教师资格证明原件(资格种类、任教学科、教育学成绩单、心理学成绩单、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教师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教师资格证为准。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例如:某招聘初中数学教师的岗位,要求“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应填写为“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数学专业)或具有初中教师资格证(数学专业)”。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例如:只填写具有初中教师资格证而未填写专业),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主管部门负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和考察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资格初审在报考者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确定。
(三)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面试每人缴费80元。笔试费在报名时缴纳,面试费在面试资格审查时缴纳,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免收笔试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56号)规定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报名时凭上述有效证明到报名点办理免收笔试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