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招聘动态 > 招聘信息 > 教师招聘 > 浙江教师招聘 > 2013年丽水经济开发区招聘24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二)

2013年丽水经济开发区招聘24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二)

2013-3-12  来自于:课评集

  (三)面试

  笔试后,按下列方法计算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成绩×40% 学科专业知识成绩×60%,然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形式为课堂教学能力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四)确定考试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然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幼儿园招聘岗位同时参照《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岗位(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政府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丽水教育网、生态新区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本次招聘工作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下,由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解释。

  咨询电话:丽水经济开发区教育局:0578-2600065

  举报投诉电话:0578-2990066

  举报地点: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纪检监察室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3年3月5日

课评集提示:此招聘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站不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请仔细辨别信息真伪。查看招聘防诈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