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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州市执信中学招聘8名中学教师的通知(四)

2013-3-10  来自于:课评集

  2、面试(试教或技能测试):

  ①试教内容(技能测试):由各学科(处室)招聘工作小组指定试教或技能测试内容。

  ②成绩权重:采用百分制,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在参加笔试与试教(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从高到低排列,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

  (四)体检。教师岗位体检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07)》,职员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如需复检,所需的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五)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六)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经本单位招聘工作领导(考察)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国广州市人事网、广州市教育局网页、学校门户网站上同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将尽快进行核实。

  (七)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不能按期签订聘用合同者作放弃应聘资格处理,用人单位可从替补人选中补选。

  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纪律要求及其它内容

  (一)招聘工作的纪律要求:

  1、在公开招聘人员的工作中,如出现工作人员中有与应聘人员是亲属的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2、实行保密制度(试题的编制、封存、保管、拆封等,均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密件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3、试卷的评审做到公平、公正。

  4、招聘条件、程序、结果做到公开透明。

  5、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应聘人员,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招聘工作的其它内容: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在广州市教育局网和中国广州人事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广州市执信中学

  201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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