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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真题及答案(七)

2013-4-5  来自于:课评集

  【背景】沿海地区某高层办公楼,建筑面积125000㎡,地下三层,地上二十六层,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基坑开挖深度16.30m.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地下连续墙工程分包费某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为报建设单位审批;以合同约定将装饰装修工程分别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三家装饰装修公司。上述分包合同均有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且均在安全管理协议中约定分包工程安全事故责任全部由分包单位承担。

  事件二: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深基坑支护设计委托给专业设计单位,专业设计单位更具地质勘察报告选择了地下连续墙加内支撑支护结构形式。施工总承包单位变质了劳动力计划。该方案经专家论证,补充了有关内容后,按程序通过了审批。

  事件三中: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了提醒、警示施工现场人员时刻认识到所处环境的危险性,随时保持清醒和警惕,在吸纳广场出入口和基坑边沿设置了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事件四:本工程二层多功能厅设计为铝合金龙骨中密板材隔墙,下端为木踢脚。装饰装修公司在施工前变质了装饰装修施工方案,明确了板材组装顺序和节点处处理措施。

  问题

  1.指出事件一中的不妥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2.除地质勘察报告外,基坑支护结构形式选型依据还有哪些?本工程深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补充了哪些主要内容。

  3.事件三中,施工现场还应在那些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至少列出五项)?

  4.事件四中,板材组装应按什么顺序进行?板材安装节点应如何处理?

  1.(1)未将地下连续墙工程分包单位报建设单位审批不妥。

  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认可。

  (2)约定内容不妥。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付总责,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2.(1)周边环境、周边地下管线资料、开挖深度、施工图纸或设计文件、施工设备、施工季节。

  (2)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内支撑施工措施;或质量技术保证措施;或应急预案)

  3.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楼梯口、电梯口、出入通道口、孔洞口、有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

  4.(1)当有门洞时应从门洞处向两侧依次进行。

  当无门洞时,应从一端向另一端顺序安装。

  (2)接缝处理:隔墙与顶棚、其他墙体交界处采取防开裂措施。

  防腐处理:接触混凝土的龙骨应做防腐处理。

  踢脚处理:饰面板与地面留有20-30mm缝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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