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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海市金山区教育局第二阶段教师招聘条件的通知

2013-3-5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上海市金山区教育局第二阶段教师招聘条件的通知

  应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诚实可信,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志愿服务金山教育。

  2、应聘中小学(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教师,一般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须为本科及以上。

  3、应聘幼儿园教师,应具有本科或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为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前教育大专应聘者须为本区户籍。

  4、非上海生源应聘人员须为2013年“211工程”高校或本科阶段为省级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研究生应聘者须本科硕士连读)。

  5、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对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应聘人员应具有相关“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7、应聘人员应具有规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幼儿园教师和语文教师需二级甲等,即87分及以上;其他学科教师需二级乙等,即80分及以上)。

  8、应聘人员英语水平应达到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体育、艺术类,学前教育专业除外);应聘英语教师应达到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

  9、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修学科成绩应为合格及以上。

  10、除以上条件外,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需与之相符。紧缺学科和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11、本市其他区县在编骨干教师、委培生、“三支一扶”大学生以及随军家属等其他特殊人才(人员)可适当放宽应聘条件,并优先录用(采用笔试成绩加10~15分),特别优秀的可简化招聘程序。

  上海市金山区教育局2013第二阶段教师招聘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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