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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鞍山高新区招聘33名中小学教师的通知(二)

2013-2-26  来自于:课评集

  (二)笔试

  笔试准考证领取:2013年2月26日,报名考生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本人携带免冠1寸照片3张。

  笔试时间:2013年3月1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具体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以及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等。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2.根据笔试成绩综合确定合格分数线,应聘者未按要求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资格审查

  1、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每个岗位按招聘人数1:2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各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选。如果某个岗位笔试合格考生数量达不到招聘人数1:2比例要求,则笔试合格考生全部列入资格审查人选。

  2、现场资格审查

  面试前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报考小学音乐、美术教师的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按一定比例参加专业复试,具体内容见专业复试公告。专业复试的公告将在笔试后发布。专业技能复试作为进入面试阶段的否决条件,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在专业复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入面试人员统一到指定地点,模拟上课和现场答辩(每人15分钟)。模拟上课的内容为:鞍山市初中、小学相应学科内容。

  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面试后按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高新区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实际工作能力等,对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高新区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15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其它说明

  (一)关于工作经历年限计算

  工作经历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17日。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关于专业认定问题

  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的,不视为本专业毕业;具有普通高等学校颁发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双学位学位证,其中一个专业符合即可。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鞍山高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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