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者,按有关规定签订拟聘用协议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教体系统正式聘用的人员安置到城区中学任教,卫生系统正式聘用的人员安置到城区医疗机构工作。对相同岗位有不同用人单位的,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挑选单位。
正式聘用的人员除国家政策规定外聘用期内不得辞职、申请调动、参加其他单位招聘等。新聘用的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它事宜
1、签订拟聘用协议人员必须于2013年7月20日前带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到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报到,并统一办理派遣手续。对无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弄虚作假或不能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空缺名额根据成绩依次递补。
2、成立由区纪检监察、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卫生局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区公开招聘急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招聘纪律,整个招聘工作在淄川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取消有关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此次招聘工作由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3-5282275(区人社局)
0533-5180349(区教体局)
0533-5168977(区卫生局)
监督电话:0533-5171718(区监察局)
附件:
1、2013年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人才计划表(教体系统)
2、2013年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教体系统).rar
3、2013年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卫生系统)
4、2013年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人才诚信承诺书
淄博市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淄川区教育体育局
淄博市淄川区卫生局
201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