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合成。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初定于2013年3 月10 日上午,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另
行通知。
2、笔试内容:有关幼教专业理论知识及与幼儿教育内容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3、组织形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4、成绩公布时间: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
(二)面试
1、面试人数: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时,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则全部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初定于2013年4月7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不另行通知。面试时,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迟到、缺席或中途擅离考场,均作弃权处理,不安排补考。
3、面试的内容和形式:面试采取说课形式进行,面试考官将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进行综合考评。面试时间为20分钟。
4、面试的考官组成和比例结构按照《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汕市人[2009]269号)规定执行。
5、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三)总成绩公布时间: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及入围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在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要求执行,费用本人自负。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对报考资料进行复核。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和程序进行。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后再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
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总工会组织实施。
招聘公告、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对象公布、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在以下网站及报名地点公布: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shantou.gov.cn/);
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
汕头市总工会网(www.stgh.org.cn)。
九、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电话:0754-88411526(汕头市职工幼儿园)
监督电话:0754-88279704(汕头市总工会)
0754-88179804(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
附件1.汕头市职工幼儿园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doc
汕头市总工会
201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