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中共汕头市委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的通知
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的要求,本单位因教育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教学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中共汕头市委机关幼儿园系广东省一级幼儿园,创建于1949年,位于汕头市高华路12号。幼儿园直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正科级事业单位,是全日制公办园,属公益二类,对3——6岁幼儿承担保育和教育任务。幼儿园目前核定事业编制数54个,岗位空缺5个。园现有大、中、小共15个班,在园幼儿人数500多人。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幼儿教师5名(其中美术老师1名)。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术资格和相应的学历、年龄要求,详见《中共汕头市委机关幼儿园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3、 身体条件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工资待遇按我市有关事业单位政策规定执行。
四、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4日——3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汕头市跃进路28号市政府大楼办公楼附楼一楼。
(三)报名程序
1、 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考者须填写《中共汕头市委机关幼儿园201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提交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大1寸彩色照片4张。
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 资格审查: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委机关幼儿园负责组织实施。
3、 发放准考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2013年3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须提供报考者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四)报名费收取情况
报名时按物价局核定收费标准(粤费汕行字*845号文)收取50元报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