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东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计算,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20%)和专业知识(80%)。岗位代码01-10、16-29的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本学科专业知识等;岗位代码11-15的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本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于笔试结束后10日内在启东市人事人才网、启东教育信息网公布。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和内容。岗位代码01-10、16-29面试内容为说课、专业测试;岗位代码11-15面试内容为本专业说课、实务操作。
4.面试成绩。面试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四、体检和考察
1.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末位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并在启东市人事人才网、启东教育信息网公示。体检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幼儿园教师体检还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规定的有关事项执行。体检由启东市教育局组织。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启东市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