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一般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其中厨师体检参照餐饮业从业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主管部门网站(http://www.zjhq.gov.cn,“通知公告”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0571-87052010;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组织单位咨询。
通讯地址: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杭州市保俶路81号503室)
电话:0571-87052613
联系人:沈英
附件: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
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