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数。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未被录用的名额可以依次递补,但最多只能往后递补2名。
体检标准按《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浙教人<2001>407号)中的附件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六、日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3年2月17日--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
(二)报名地点:大榭开发区中心幼儿园海文分园(地址:海文花园西区);咨询电话:0574-86765996;联系人:胡老师。
(三)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2月20日。
(四)考试时间:笔试时间暂定于2月23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在笔试名单公告时一并通知。面试和术课测试名单及时间、地点等在笔试成绩公告时一并通知。
参加笔试、面试和术课测试时均需随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准考证在笔试前半小时现场领取)。
(五)体检时间:体检时间及体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六)确定拟录用人选时间:根据体检结果,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办法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考察合格的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就业协议书;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由此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发现填报信息失实的,取消录用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历届毕业生,没有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取消录用资格。
(二)招聘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录用的实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历届生(在职人员)录用的实行半年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与幼儿园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见习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关系,人事档案转至大榭开发区人才交流中心。
(三)招聘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录用人员实行五年服务期制度,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办理调动手续。
(五)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将由大榭开发区纪工委、区人事局进行全程监督。
举报投诉电话:0574-86768960;0574-86750337.
(六)本次招聘的岗位指标人数核减或取消,以及参加笔试、面试、术课测试的时间、地点、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均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和宁波大榭开发区文教卫生局网站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宁波大榭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网址:www.daxie.gov.cn
宁波大榭开发区文教卫生局网站网址:www.daxie.gov.cn/dxwwj
附件1:大榭开发区201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
附件2:报名材料清单
宁波大榭开发区文教卫生局
201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