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考生须符合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3、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福田区教育局按照选聘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要求,审查应聘人提供的材料,合格者现场发放《考试通知书》。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空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或户籍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4)《深圳市聘用常设岗位工作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空表见附件3.资格审查时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常设岗位工作人员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职称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6)业绩、奖项等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7)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应聘人所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得进入考试。另外,资格审查只是对应聘人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区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1、考试时间及地点:见《考试通知书》。
2、考试组织
考试由福田区人力资源局组织,福田区教育局负责具体落实,考试的具体形式见考试通知书。考生凭《考试通知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二者缺一不可)直接参加考试。
3、确定体检人选
各职位依考生考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同一职位由于考试成绩相同难以确定体检人选的,组织进行第二轮考试,依次类推,以最后一次考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最终体检人选。
(四)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应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考试通知书》原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体检由福田区人力资源局组织,福田区教育局具体落实。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由福田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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