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符合(GB1589)规定的货车≥货车总数的60%;
③新度系数>0.55. 至少自有或长期租赁两个三级货运站 总营业收入>1200万元,
其中货运营业收入>1000万元 事故率≤0.12次/车,
事故死亡率≤0.03人/车,
事故伤人率≤0.08人/车 投诉次数≤0.04次/车,
报道次数≤2件,
处罚次数≤0.25次/车
四级 企业净资产>400万元,
其中货运资产净值>240万元 ①自有营运货车总载质量≥300t,其中重型货车的载质量≥150t或专用货车≥货车总数的20%或厢式货车和集装箱专用≥货车总数的40%;
②符合(GB1589)规定的货车≥货车总数的60%;
③新度系数>0.5. 至少自有或长期租赁一个四级货运站 总营业收入>400万元,
其中货运营业收入>240万元 事故率≤0.15次/车,
事故死亡率≤0.1人/车,
事故伤人率≤0.12人/车 投诉次数≤0.1次/车,
报道次数≤2件,
处罚次数≤0.3次/车
五级:未达到四级企业条件的货运企业。
4.货运企业等级评定
◇货运企业等级评定工作由各级道路运输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委员会评定。
◇不符合企业法人条件的经营单位不评定企业等级。
三、道路运输相关业务企业等级
1.维修企业等级
1)维修企业分类的目的和依据
① 目的:
→有利于企业选择合适的维修企业;
→有利于维修企业提高技术水平;
→有利于机动车维修行业的资质管理。
② 依据:
→生产规模;
→主要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技术人员的数量及技术素质;
→质量保障系统及质量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
→厂房、场地、生产、生活设施条件;
→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的完善程度;
→环保、消防等条件;
→经营管理水平等。
2)类别划分及其经营范围
表9-6 维修企业的分类
分类 细分
汽车维修企业 一类汽车维修企业、二类、三类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 除进行危险货车维修经营外,也可以从事一类汽车维修业务
摩托车维修企业 一类维修企业、二类维修企业
其他机动车维修企业 一类其他机动车维修企业、二类、三类
注:一类相对于二类可以进行竣工检验工作。
2.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等级
·A级站:能够承担汽车技术状况检测、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检测、维修质量检测和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对汽车及相关项目进行检测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设备最多,职能最全面。
·B级站:能够承担汽车技术状况检测和维修质量检测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不得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检测。
3.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等级
表9-7 驾驶培训机构的分级
综合类 具备2种以上(含两种)车型的培训能力,且每种车型教练车不少于5辆。 一级 教练车不得少于50辆
二级 教练车不得少于20辆
三级 教练车不得少于10辆
专项类 只具备一种车型的培训能力。 一级 教练车不得少于50辆
二级 教练车不得少于20辆
三级 教练车不得少于5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