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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汕尾市华侨管理区教育局招聘18名中学教师的通知

2013-1-21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汕尾市华侨管理区教育局招聘18名中学教师的通知

  为适应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教师

  二、招聘岗位和对象

  详见《汕尾市华侨管理区2013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汕尾市户籍(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汕尾市常住户口);

  3、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4、热爱师生,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具有优良的品行和高尚的师德;

  5、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

  6、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78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8、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9、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人员,不接受报名。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3年1月28日9:00至1月30日16:00.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本、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到区教育局(区管委机关大院内)报名,并填写《汕尾市华侨区2013年招聘中小学教师登记表》。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交后不得更改;

  4、报名考务费,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报名时应交考务费180元。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查: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2、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凭通知到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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