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1)从背景中,项目部出现劳动力不足和对劳务工重新进行的安排违背了用工动态管理哪些原则?说明理由。
(2)说明背景中起重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的理由。项目安全员和项目部施工副经理对抽调劳务工从事起重吊装作业的意见或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3)对检查所提的4名焊工,是否能够进行该低合金钢管道的焊接作业?分别说明理由。
(4)15C-04号报告中评定检测结果和报告签发是否符合无损检测人员资格管理的要求?为什么?从背景中,应由哪位无损检测人员签发报告?
参考答案
(1)违背了用工动态管理以进度计划与劳务合同为依据的原则。一是:原劳动力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不协调,说明原劳动力计划未按进度计划为依据进行编制;二是: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劳务工工作范围为基础浇筑、钢结构组对焊接、材料搬运,将12名劳务工改为从事起重作业工作,违背了合同关于工作范围的约定。而在原约定的工作范围内,劳务公司一般也不会在该项目上提供足够数量的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起重工。
(2)起重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的理由是:从事起重作业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
项目安全员的意见正确,项目主管施工副经理做法不正确。因为起重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是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基本要求。12名劳务工进行了简单培训不能代替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这12名劳务工未按规定要求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具备作业资格,不能从事该作业。
(3)不能进行该低合金钢管道的焊接作业。
焊工合格证(合格项目)有效期为3年,2人的焊工合格证2007年3月签发,到2010年8月管道开始焊接时已超过3年的有效期,该焊工合格证过期失效;试件钢号分类代号为Ⅰ的2名焊工只能进行碳素钢焊接,不能焊接较高类别的低合金钢(Ⅱ类钢号),该焊工属于超钢号类别焊接。
(4)不符合。各级别的无损检测持证人员只能从事与其资格证级别、方法相应的无损检测工作。No.1号、No.2号无损检测人员只具备RT(射线检测)Ⅰ级资格,不能评定RT检测结果、签发检测报告。从背景中,应由具备RTⅡ级资格的No.3号无损检测人员签发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