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重庆沙坪坝区第四季度公开招聘文化、体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沙坪坝区2012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文化、体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人才队伍结构优化,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沙坪坝区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专业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共有9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沙坪坝区2012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本次公开招聘由重庆市沙坪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应聘者不考《综合基础知识》,直接到规定地点参加相关专业考试、考核。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和工作经历条件(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4.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凡应聘人员需自愿在沙坪坝区服务5年及以上(其中,需在招聘事业单位服务2年及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三)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