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办法
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符合条件者,由区教育局组织面试,区人社局和监察局负责指导和监督,根据岗位职数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录用,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1、面试地点和时间
面试地点设在华南师范大学内,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要求和办法
(1)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领导小组审核考生资料,确定参加面试的对象名单。
(2)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成立面试考官组,分初中组和小学组,负责组织考生进行面试和计算成绩,面试成绩不及格的(按百分制不达60分)不予录用。面试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准备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1、确定体检名单:按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聘名单并进行体检。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时间和地点:另定。
(五)确定拟聘人员及聘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清城区教育局按照岗位设置要求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服从清城区教育局的工作调配。
六、补充说明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以本公告为准。
(二)原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2年11月26日发布的《清远市“名校招聘”招聘公告》中“清城区属小学”招聘语文专业教师10名,现更改为招聘5名;招聘英语专业教师5名,现更改为招聘10名。
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 0763—3333000,13417261161
邓老师 0763—3322095,13509269532
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