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聘(录)用
1、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分数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或《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录)用,并按分数高低依次递补人选。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录)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和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聘(录)用资格条件。
2、公示
应聘者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拟聘(录)人选在阳江人才网公示7天。
3、办理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及联系电话:13537991936、0662-3166157、3209083.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江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