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笔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和南山区教育局不组织或委托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此次招考的笔试为教育类,内容为教育学和心理学,笔试内容及大纲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或拨打电话:0755-83776655咨询。
(二)笔试时间、地点
陕西师范大学考点:2012年12月15日
华南师范大学考点:2012年12月25日
见笔试通知书或者在深圳南山教育信息网上查询。
(三)笔试成绩公布及确定入围拟聘人选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笔试成绩5:5的比例加权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各岗位拟聘人数,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同一岗位由于总成绩相同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笔试成绩及总成绩在深圳南山教育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及总成绩公告查询时间:
陕西师范大学考点:2012年12月28日上午10∶00以后
华南师范大学考点:2013年1月9日上午10∶00以后
六、考察、体检和公示
(一)考察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南山区教育局按管理权限报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
体检在深圳进行,由南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组织,南山区教育局具体落实并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情况时,不予聘用。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南山区教育局在深圳南山教育信息网上公示7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规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南山区教育局按管理权限报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试用期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