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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丽水市松阳县教育局招聘教师宣讲会的通知(二)

2012-11-30  来自于:松阳县教育局

  (二)考试(考核)

  1.初选确定意向和实践考核相结合方式:招聘单位按照适岗性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面谈经筛选后确定初选面试对象,并电话通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初选面试着重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与拟招聘岗位的匹配性。初选入围人员的签订意向(就业)协议书。

  2.实践考核采用课堂教学方式:初选确定意向的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松阳一中及教育局下属学校上一堂课,经课堂实践考核合格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再递补。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县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服务年限

  本次招聘在松阳县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为5年。

  本公告由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8-8063539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松阳县教育局

  2012年11月28日

  “松阳县教育系统赴东北地区、浙师大高师院校联合供需洽谈会”

  校园招聘暨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汇总表

  

  
序号 招聘单位 专业或岗位 人数 学历要求    备注   
1 松阳一中 语文教师 1    高考时被第一批院校录取,现毕业于第一批高等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数学教师 1
英语教师 1
物理教师    1
化学教师 1
生物教师 1
政治教师    1   
历史教师 1
地理教师 1   
2 职业中专    茶叶生产与加工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数控技术类 1
机械类 1
会计类    1
3    松阳二中    语文教师    1 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英语教师    3
数学教师    2
政治教师 1
美术教师 1
4 教育局下属初中学校 初中语文教师    4 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初中英语教师    1
初中数学教师 2
初中社会教师 2
初中科学教师 2
初中体育教师 3   
5 教育局下属小学学校 小学语文教师 3 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小学数学教师 3
小学英语教师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