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台州市教育局招聘直属学校教师的通知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台州市白云学校、台州市白云小学、台州市学院路小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学校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科学 | 音乐 | 体育 | 美术(书法特长) | 信息技术(网站维护) | 合计 |
中学 | 1 | 1 | 2 | ||||||
小学 | 5 | 4 | 1 | 1 | 1 | 1 | 13 | ||
合计 | 5 | 4 | 1 | 1 | 1 | 1 | 1 | 1 | 15 |
(一) 基本条件: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对口(对口专业见中小学教师招聘专业对口目录);
2、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音体美、信息技术专业非师范类也可),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本科学历者需在高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毕业生荣誉;
4、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往届生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应届生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普通话水平等级;
6、户籍不限。
(二) 其他条件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下列人员不受基本条件第3点限制:
1、六所部属师范院校(北京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陕西师大、东北师大、西南大学)本科毕业生;
2、获得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四级证书,或取得全国软件考试高级程序员认证证书的信息技术专业人员;
3、曾在由教育、文化、体育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得过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排名前三名的音体美专业人员(指个人获奖,且获奖奖项需与所应聘专业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