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岗岗位(学校明确的)考试程序
面试:报考普高、职高、特殊教育学校和实验初中岗位的实行双向选择,由各招考学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面试。面试采用上课、说课、实际操作等不同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结束后,专科及本科毕业生还须统一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的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内容。笔试时间为2012年12月23日(星期日) 上午9:00-11:00,地点另行通知。
2、不定岗岗位(学校不明确的)考试程序
笔试:报考小学和幼儿园岗位的所有符合招考条件的考生先统一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的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内容。若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的,将酌情核减招聘计划数。笔试时间为2012年12月23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设岗数超过5人(含5人)的按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不予录(聘)用。面试办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计划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行业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
(四)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临安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选,报考学校(岗位)明确的,直接按规定办理录聘用相关手续。对于报考小学、学前教育类具体学校(岗位)不明确的,先由教育局确定本次招聘的所有学校(岗位),然后让拟聘用人选按规定方法选择确定具体学校(岗位)后办理录聘用相关手续。选择确定学校(岗位)方法是拟聘用人选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名次顺序来自主选择,第一名优先选择聘用学校,第二名在余下学校中选择,以此类推,直至结束。批准录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非师范类毕业生经招聘录用后,须在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证书的,不再续聘。
本公告由临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63805979(临安市教育局)
0571—63723364(临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有关招聘的详细情况可查阅临安人才网(http://www.larcw.com)、临安市教育网(http://www.lajy.com)。
临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 安 市 教 育 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