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酒店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教师
1、酒店环境艺术设计专业负责人
(1)工作职责
A:负责系教学、教研、行政管理、发展规划及改革措施制订实施等。
B:负责系教学整体规划、建设、管理、监督和检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C:加强制度建设,提出系业务工作和专业设置意见,负责系有关规章制度制订、监督、检查和修订,维护正常的教学、教研秩序。
D:负责部分专业课程的讲授。
E:负责系教职工队伍建设。
(2)任职标准
A:具有博士学位(博士后)或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B: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了解本专业所面向的行业领域发展状况,对本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具有指导能力。
C: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为教学科研服务的奉献精神。
2、酒店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教师
(1)工作职责
A:担任一定的教学任务,《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实务》《室内设计制图》《素描色彩》《构成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室内效果图表现法》等相关课程。
B:积极参与教案、教材建设。
C:积极参与学校及系组织的各种备课、培训、教研、讲座和会议等活动。
(2)任职标准
A:学历:理论教师要求研究生及以上。业界教师大专及以上。
B:熟练运用Photoshop、Dreamweaver、Flash等各种网页制作软件以及相关的平面设计软件。有美术功底,良好的艺术触觉、创意思维和理解能力
C:工作经验:理论教师教学经验3年以上;业界教师在五星级酒店相关岗位6年以上;特别优秀的人员可稍放宽标准。
D:普通话标准,授课生动活泼,愿意长期致力于酒店教育行业。
E:注重工作效率,富有进取心、责任心,良好的沟通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