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应在面试前1天到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人事部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的,经学校纪检部门确认后,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简历和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原件;
(3)应届及暂缓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5)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两年论文或著作原件;
(6)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7)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8)《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1份。
(五)面试
招聘教师面试采用说课、实操、现场提问(答辩)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学校成立面试评委小组负责面试评审工作。面试评委小组由学校领导、学校人事部门和教务教学部门负责人、相关专业的教师代表组成,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1、面试定于2012年12月31日。分专业进行,面试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说课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说课完毕接受评委提问和实操。参加面试人员于当天上午8:30之前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面试。2、面试评审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各面试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分为准。教师面试成绩=说课成绩(含提问)×60% 实操成绩×40%,总分60分以上为合格。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