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招聘动态 > 招聘信息 > 教师招聘 > 2012年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11月公开招聘方案的通知(二)

2012年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11月公开招聘方案的通知(二)

2012-11-27  来自于:课评集

  (三)资格审查

  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以电话的方式通知参加考试。请在参加考试时携带相关证书、材料原件核查。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3:1比例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对岗位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门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要求为体育类国家一级运动员不设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试讲(试教)、技能测试和心理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

  应聘体育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试讲、技能测试和心理测试的方式进行,每项满分均为100分(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20%、面试占20%、试讲占20%、技能测试占40%,计算总成绩)。心理测试必须合格。

  应聘其它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试教和心理测试的方式进行,每项满分均为100分(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30%、面试(含工科类专业的技能测试)占50%、试教占20%、),心理测试必须合格。应聘教授、博士只参加面试和试讲,不参加笔试和技能测试。

  笔试: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及其相关管理知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查其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采取答辩的方式。

  试教(试讲):面试者均参加试教(试讲),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入围面试人员均参加心理测试。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为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心理测试、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见习期)制度(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期内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单位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大道18号

  邮编:412001

  联系邮箱E-mail:hnrpcrlzyc@126.com

  联系电话:0731-22783819

  联系人:刘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