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服务年限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原则上要求服务年限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下,由丽水市教育局及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丽水学院:0578-2271014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0578-21590152789790
丽水中等专业学校:0578-8062108
浙江省丽水中学:0578-2029186
丽水第二高级中学:0578-2301982
丽水学院附属高级中学:0578-2271161
丽水市职业教育中心(职业高级中学):0578-2073568
丽水市实验学校:0578-2132226
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中(小)学:0578-2059302
丽水市文元中学:0578-2059399
附件:
1.求职人员登记表
2.2012年丽水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赴东北、浙师大人才交流会现场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