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办法
(一)考试。
1、考试方式: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2、面试时间:2012年12月6日下午2时30分起。
3、面试地点:湛江师范院学院(考生可在报名时咨询具体面试地点)。
(二)签订就业协议。按照各学校各岗位的招聘名额,根据各学校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签约对象,面试不合格者不录取。招聘单位与签约对象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要求应聘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服务五年以上才能申请调动或辞职,否则,收取违约金5000元。
(三)体检。对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对象,由我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执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政审。经体检合格者,由我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政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体检、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五)公示。经政审、体检合格者,我市人社局、教育局按相关规定对拟聘对象名单及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六)聘用。拟聘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聘为公办教师,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定级,按国家和我市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公办教师待遇。经体检、政审、公示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根据考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批。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由我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组织,市纪委监察局监督实施,根据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开展各项工作,确保阳光招聘。
(二)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有造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考公告及相关信息可登录廉江市人事网站或廉江市教育网站查询。
(四)本公告由廉江市人社局、廉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廉江市招聘中学教师咨询电话:
0759-6684339,0759-6621276;
投诉电话:0759-6688505,0759-6623291.
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廉江市教育局
201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