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厦门教育局赴高等院校招聘467名教师的通知
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5号)精神和《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委办[2005]38号),厦门市教育局组织我市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到有关高校招聘应届毕业生担任教师。招聘以现场发布会、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各区教育局和直属校分别组成专家小组,对应聘毕业生进行考核、考试,择优录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三)专业符合岗位要求;
(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应聘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的除外);
(五) “985工程”高校、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扬州大学、武汉工程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等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范围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招聘岗位见附件。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西南大学:11月27日上午8:30——10:00
华中师范大学:11月30日上午9:00
华东师范大学:12月3号上午9:00
北京师范大学:12月11日上午9:00
陕西师范大学:12月13日上午9:00
东北师范大学:12月16日上午9:00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专场:12月上旬
扬州大学专场:12月上旬
武汉工程大学专场:12月上旬
南京师范大学专场:12月上旬
中央音乐学院专场:12月中旬
上海音乐学院专场:12月中旬
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就近到以上报名地点应聘。
(二)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证明。
(三)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后,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录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