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按照职业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要求,进行教育理论素质(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职业教育理论)测试。岗位招聘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不予开考。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0%。
(2)笔试时间:2012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广州市市政职业学校永福校区内。
(4)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合格成绩为60分。
(5)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本校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3计算,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面试对象。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本校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90%。
(2)面试包括面谈和试教,面谈和试教成绩分别占面试成绩的40%和60%(试教包括实操部分)。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合格成绩为80分。
(3)面试采取当场评分、统分的方式,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4)面试时间:2012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面试地点:广州市市政职业学校永福校区内。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照相应比例计算,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4、说明:
成功签订录取协议的,按学校差旅费标准报销单次往返路费;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到我校工作或考试未通过的,不予报销路费。
(三)体检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执行,教师岗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07)》文件执行。
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