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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临沧财贸学校招聘4名专业教师的通知(二)

2012-11-27  来自于:课评集

  (三)综合评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四)公示。考核结束后公布成绩,按综合评分确定拟聘人员,当综合评分一样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为拟聘人员,并公示7天。

  (五)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项目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六)确定聘用人员。以考试总成绩和岗位招聘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拟聘人员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相关工作纪律

  (一)此次招聘工作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监督指导下进行。

  (二)参加招聘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把“入口”关。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组织试题的印制、阅卷等工作。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参加应聘的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纪律和考场秩序。对违反招聘纪律、考试作弊或不具备应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883—2122797

  临沧财贸学校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