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确定拟聘人员及聘用
1.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以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对象,如果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与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之和成绩一样,以专业技能考试分数高者确定拟聘用对象。
2.公示: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3.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项目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4.聘用手续: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工作纪律
(一)此次招聘工作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沧、市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监督指导下进行。
(二)考试实行回避制度,每个考生按抽签顺序进行,其余考生回避。如发现与评委涉及亲属关系的,该评委必须回避。
(三)参加招聘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把“入口”关,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试题的印制、阅卷等工作。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参加应聘的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招聘纪律和考场秩序。对违反招聘纪律、考试作弊或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883-8884102 赵老师
临沧市农业学校
二O一二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