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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临沧市民族中学招聘27名初高中教师的通知(二)

2012-11-27  来自于:课评集

  五、招聘程序

  1、公布岗位:在学校网站和临沧市政府公共信息网上公布招聘信息。

  2、组织报名:凡符合条件者,自公告之日起至9月28日到临沧市民族中学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本人申请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个人工作简历、近三年业绩证明和近期免冠正规照2张,以及原任职学校同意参加此次招聘的相关证明。若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数的3倍,须报请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以组织考试。

  3、资格审查: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者学历、年龄、职称聘任、工作业绩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

  4、组建评委组:由相应学科5-7名骨干教师组成评委组,在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和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应聘教师的专业素质、课堂教学能力进行考评。

  5、招聘考试:

  (1)笔试:2012年10月13日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如有特殊情况将另行通知),音乐、美术学科进行专业理论测试,其他学科完成一套学业水平测试模拟试题(初中学科)或高考模拟试题(高中学科)。

  (2)试讲:根据笔试成绩按公布岗位数1:3参加试讲。2012年10月13日晚上19:30在学校小会议室抽签决定试讲班级及试讲学科内容,2012年10月14日试讲。试讲成绩占总分的70%(其中面试占10%)。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30%,试讲及面试占70%。

  6、公布结果:2012年10月15日公布应聘者综合成绩。

  7、综合考察:在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察以后,根据学校的实际需要和应聘者的综合表现择优录取。

  8、聘前公示:公示期为7天。

  9、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项目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10、聘用手续:体检合格者且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工作纪律

  1、招聘工作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2、参加招聘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试题的印制、阅卷等工作。

  3、参加应聘的人员要实事求是,自觉遵守招聘纪律和考场秩序。对违反招聘纪律、考试作弊或不具备应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883—21543082153966

  临沧市民族中学

  二○一二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