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市直属学校(单位)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由局领导和有关处室人员组成的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赵建明
副组长:王幸平 方季良
成员:邱晓冬 周亚宁 沈锋 金荣华 沈佳璋
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五、其它事项
(一)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浙江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浙教学[2010]147号)文件规定,对免费师范毕业生的招聘,可简化招聘程序,直接进入专业考核。专业考核和体检合格,可直接录用。
(二)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参加招聘的有关工作人员和专家应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如有直系、旁系和近亲姻缘关系的应聘人员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其工作人员和专家应主动申请回避。
3.招聘工作接受人社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与指导,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市属教师招聘工作在市属公办学校教师内部交流结束后,再进行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的招聘。
(四)市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参照以上程序和办法执行。
(五)时间安排
1.市属公办学校之间需要内部交流的人员,其申请流动和报名工作在2012年12月15日前结束,12月20日前招聘学校应完成考核和内部交流人员的材料上报工作。
在市属学校间内部交流的教师,应填写《嘉兴市师资交流登记表》,除流出学校校长签署同意调出意见外,还需到接收学校签署同意接收的意见,然后报人事处备案,具体手续在7月份办理完毕。
2.面向市直属公办学校以外的毕业生、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的招聘报名工作,在2012年12月21日前结束;笔试在2013年1月12日进行,专业考核和学校面试考核工作在2013年3月下旬前结束。体检、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和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等工作在4月底前结束。具体报名和时间办法见附件一。
拟招聘的应届毕业生在报到时应提交相应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等原件进行复审,没有提供相应的毕业证
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3.市属学校以外在职教师的流动。考虑学校教师配备在时间上的特殊性,因此对要求流出市属学校的教师(包括聘用合同期满要求流动的人员),应按聘用合同有关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校提出流动申请,经单位领导签署同意调出意见后报市教育局人事处备案。教师调动的具体手续在7月份办理完成。
(六)材料要求
1.应聘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的毕业生可出具毕业学校证明);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的毕业生可由毕业学校出具是师范类毕业生的证明);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入学前户籍本(或户籍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4)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2013届毕业生提交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期间的成绩单;2011年暑期及以后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
(7)照顾夫妻分居的,需提供结婚证、在嘉兴一方户口簿、
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符合随军条件的,需提供部队师(旅)以上单位政治部批准的随军批件;
(8)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人员经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嘉兴市市属学校2013年教师招
聘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种类型学校(指普通高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一个学科。对报考同一学科的人员,将按统一进行的笔试和专业考核成绩确定进入学校面试考核的人员名单。
2.招聘单位应上报的材料
(1)《嘉兴市市属学校2013年招聘教师学校考核名单》
(2)《嘉兴市市属学校招聘教师审核表》
附件:
1.《嘉兴市市属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考试时间和办法》
2.《嘉兴市市属学校2013年招聘教师学校考核名单》
3.《嘉兴市市属学校招聘教师审核表》
4.《嘉兴市市属学校2013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