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点设在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进大门左转处)。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15日—11月19日。报名及资格审核程序如下:
(一)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情况表”,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真实、准确填写《盐边县201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附件2)各项内容,以大专学历报名的考生,务必填写《报考信息表》中户口所在地或生源地栏目。报考者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资格审核。本次考试资格审核工作和报名工作同时进行,由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考生报名时应持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1.《盐边县201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见附件2)两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本人近期同底版二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岗位和姓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高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13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4.服务期未满的国家和省项目志愿者报考的,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在职教师需出具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手续。
6.出具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水平(考)测试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二)缴费
经审核合格的考生,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以上证明材料于报名截止日期前交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人社部门统一安排,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情况,将及时在攀西人才网公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可另行报考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退费。
(四)领取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请于2012年12月17日—12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在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进大门左转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