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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巴中市南江县招聘174名中学教师的通知

2012-11-29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讯:巴中市南江县招聘174名中学教师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南江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0名工作人员补充到南江中学等9所学校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和南江人社网[www.scnjrsj.gov.cn] 同时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学校类别
南江中学 财拨事业单位 南江县南江镇 省示范高中
南江县第二中学 财拨事业单位 南江县南江镇 市示范高中
南江县职业中学 财拨事业单位 南江县南江镇 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南江县第四中学 财拨事业单位 南江县南江镇 市示范高中
南江县小河职业中学 财拨事业单位 南江县东榆镇 国家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南江县实验中学 财拨事业单位 南江县南江镇 实验示范中学
南江县长赤中学 财拨事业单位 南江县长赤镇 市示范高中
南江县正直中学 财拨事业单位 南江县正直镇 农村普通高完中
南江县大河中学 财拨事业单位 南江县大河镇 农村普通高完中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四川省南江县2012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年龄计算以2012年11月20日为止。其中,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相关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教师资格等证书。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3)具备《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县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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