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天津市视力障碍学校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13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0〕74号)、《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0〕10号)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市视力障碍学校,原名:天津市盲人学校,成立于1958年,是天津市唯一的一所面向视力障碍儿童、少年进行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特殊教育学校,是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直属特殊教育学校之一,是天津市特殊教育示范学校。建校50余年来,学校坚持“尊重需求开发潜能融入社会追求卓越”的办学质量方针,在历任校长的带领下,经过全校师生员工的努力,形成了平等、和谐、开放、包容的工作与学习环境,学校采取各种特殊教育措施,以人为本,满足视障少年儿童的特殊需求,形成了学生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的德育风格,形成了有助于学生终身学习和创新能力培养的教学模式以及着眼于教师可持续发展的较完善的教师发展体系,教育教学质量位于全国前列。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13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计划表下载)我校2013年拟招聘小学教师(特教专业)2名。
四、招聘范围与对象
教师岗位招聘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特殊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一《2013年天津市视力障碍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人员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