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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天津新华中学招聘10名中学教师实施方案的通知(二)

2012-11-23  来自于:课评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一《2013年天津市新华中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详表》。

  六、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制定和上报招聘方案(2012年11月)

  我校在经过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发布招聘公告(2012年11月)

  待招聘方案批复后,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lss.gov.cn)、天津市新华中学网站(http://www.xinhuaedu.cn)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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