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天津东丽区教育局中小学教师招聘的通知
为满足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补充教师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有关规定,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2012年东丽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东丽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13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东丽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教育教学。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及职责详见招聘计划。
(二)招聘数量:本次公开招聘教师135名,其中,职业学校教师5名,中学教师19名,小学教师49名,幼儿园教师49名,校医3名,特殊教育教师10名。(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具有非农业户口,201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报考可不受户籍所属地限制;
3、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具有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必须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讲标准的普通话;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应届毕业生应未被派遣,社会人员需具有干部身份。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或行政记大过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