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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天津东丽区教育局中小学教师招聘的通知(三)

2012-11-14  来自于:课评集

  3、试讲(专业技能考核)

  试讲采取说课和专业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60分为合格线。试讲合格考生进入体检,试讲不合格考生取消进入体检资格。

  除校医岗位外,报考其他岗位考生均须进行说课。报考中小学及幼儿园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岗位,幼教、特教、职教(英语专业除外)专业课教师岗位的考生除参加说课外,还须参加专业技能考核。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考生试讲成绩按说课分数与专业技能考核分数各占50%的比例合成,不需专业技能考核的考生说课分数即为试讲成绩。报考校医岗位考生直接进行专业技能考核,所得分数即为试讲成绩。

  试讲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试讲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教育系统不同岗位类别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试讲不合格、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非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由区教育局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从该岗位总成绩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考察

  区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认定不宜从事教育工作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不予聘用。

  八、公示

  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根据该职位拟录用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列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学校。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东丽人才网(www.tjdlrc.com)、东丽教育信息网(www.tjdljy.net)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结果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凡要求提供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凡未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类别、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咨询、举报或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84375715,15022598565,15022612185

  举报(投诉)电话:84376623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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