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体检:综合素质面试、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照笔试、综合素质面试、技能测试成绩4:2: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录用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果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的情况,依次以说课、综合素质面试、专业技能考试、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由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初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应聘者本人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从该录用职位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成绩出现并列,应参照体检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办法确定递补人员。
(九)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录用职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十)确定拟录用人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根据笔试、综合素质面试、技能测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根据该职位拟录用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列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学校。
(十一)公示: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津南人才在线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审批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首次录用后,如果有职位空缺,经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共同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根据空缺职位要求,在同一录用职位进入技能测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参照体检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办法确定递补人员。
五、招聘工作由区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
招考工作咨询电话:(022)88510602
招考工作监督电话:(022)88913249
天津市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