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岗位及人员调整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 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2012年9月21日前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网站(http://www.cnjmg.gov.cn/site/ldbzj)上向社会公布。
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且可以开考的其他招聘岗位。改报岗位的,请报考者本人于2012年9月26日前直接到剑阁县人才服务中心(联系 电话0839—6601296),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书》、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改报岗位。岗位被取消而未 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被取消且不愿、放弃或不能调整的,请报考者于2012年10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 18:00)到剑阁县人才服务中心办理退费手续(发票兑奖联请勿涂刮,否则不能退费)。
(五)领取准考证
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12年10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领取地点: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二楼。
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 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 面试成绩×40%。
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笔试
1.《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执行。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
2.笔试于2012年10月12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考务工作由剑阁县人才服务中心负责,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规定组织实施。
4.笔试成绩于2012年10月16日前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njmg.gov.cn/site /ldbzj)上公布,请报考者直接在网上查询。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由本人于2012年10月19日下午14:30—18:00凭身份证、准考 证到剑阁县人才服务中心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2年10月22日前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cnjmg.gov.cn/site/ldbzj)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和省委组 织部、省民政厅、省人事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等文件精神,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或优秀)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总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 〔2010〕4号)等文件精神,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两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或优秀)的大学生干部,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 年,笔试总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评为优秀指的是表彰优秀,不含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在现场报名时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报名点审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在审查部门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