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审查
学校辅导员招聘工作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报招聘领导小组审定。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
3.考试考察
主要测试辅导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辅导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
(1)笔试:内容包括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4号文件)为主要内容的政策、理论、知识考试和文字表达能力测试。
笔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满分100分)者参加面试。
(2)面试:主要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思维能力、心理素质、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测试。
(3)初步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结构需要,初步确定拟聘人选。
(4)安排初步确定的拟聘人选到学部(院、所)试用,进一步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身心素质、专业技能等能力和素质。试用时间,由学部(院、所)确定。
4.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试用情况,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拟聘用人员,按学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纪律要求
应聘者必须如实提供相应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实情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立即解除聘用合同,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八、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3日至11月30日。
笔试、面试和用人单位试用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查看西南大学或西南大学党委组织部网站主页。
联系电话:(023)68254524(023)68254720
电子邮箱:kxfz@swu.edu.cn
办公室地点:行署楼B栋(东方红)二楼
邮编:400715
附件:《西南大学2013年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
西南大学党委组织部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