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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的通知

2012-11-21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讯: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的通知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1]61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199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黑龙江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学院前身是由1948年建校的黑龙江省建筑工程学校和黑龙江省建筑职工大学合并组建而成,2000年后黑龙江省建筑材料工业学校和黑龙江省纺织工业学校先后并入学院。2005年学院在江北利民开发区学院路购置土地,进行扩建,2009年,四个校区整合完毕,学院整体搬迁至新校区,占地面积106万平方米。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2万余人。学院毕业生的就业形势良好,连续十年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均超过90%。学院是教育部、建设部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性培养培训基地,是国家首批28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

  二、招聘基本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岗位

  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修养。

  (二)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并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具备从事教育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基本业务素质,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四)应聘者年龄原则上应在40周岁以下,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10月30日。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3日9:00至11月27日16:00.

  考生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221.208.247.70:8000/index.aspx)选择事业单位招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由考生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报名序号是考生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2、查询审查结果。考生可在2012年11月23日9:00至11月28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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