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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的通知(二)

2012-11-21  来自于:课评集

  3、注意事项

  (1)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特殊情况下,可适当降低比例。

  (4)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注,否则后果自负。

  (6)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二)报考资格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12年12月3日9:00至16:00.

  2、确认地点: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哈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主楼1006室。

  3、确认材料:①个人简历一份,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本人签字的《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1份;②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职称证,获奖证书等);③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否则不予办理接受手续。

  4、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5、经现场确认,个别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1的,缩减该岗位的报名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6、现场确认必须本人到场,不允许代替;不参加现场确认视为放弃资格。

  (三)考核

  考核采取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试讲后面试。

  1、试讲:试讲内容由考生根据招考专业自行准备,试讲时间30分钟以内。试讲的具体时间安排在资格确认时通知。试讲结束后由考核专家组进行现场打分,满分100分。根据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试讲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hcc.net.cn)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面试内容将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侧重综合素质、语言表达、仪态仪表的考察,面试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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