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应聘副教授职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学历条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现任副教授或者有讲师任职经历2年以上。
4.外语、计算机水平:熟练的掌握一门外语;通过规定的计算机专业水平测试。
5.年龄:原则上4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6.学术研究水平:在科学研究上取得有学术价值的进展,展现出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同时在任现职近五年内,具有以下工作业绩:
①在中山大学或学院聘任委员会认定的二类以上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不少于5篇,其中以独立、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不少于3篇,且至少2篇以独立作者身份发表。
②主持过一项省厅级以上(含省厅级)科研项目;或主持一项研究经费不少于10万元的横向项目或国际合作项目;或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加过“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招标项目”; 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前三名以内)参加过两项以上部省级项目。
③应 聘者如获得国家、中央部委及省政府级教学、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奖励(一等奖要求个人排名在前三名以内;二等奖要求个人排名在前二名以内;三等奖要求个人排 名在第一位),或在一类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突出者,或在学术专著出版上突出者,可以酌情降低以上对二类重要学术刊物论文的数量要求,但在重要学术刊物 上的论文发表数仍不得少于5篇。
7.教学水平:能够独力承担本专业硕士生和本科生的教学任务,有讲授专业主要课程的经历和优良的教学能力。
(三)应聘讲师职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学历条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
3.外语、计算机水平:熟练掌握一门外语;通过规定的计算机专业水平测试。
4.年龄:3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5.学术水平:能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原则上以独立、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中山大学或学院聘任委员会认定的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较高质量的论文不少于2篇。
6.胜任本专业方向的教学工作,有良好的教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