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广州市南沙区招聘10名中学教师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省政府令13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南沙区2012年教育工作实际,现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校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人数
详见《2012年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岗位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要求的资格条件和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有关政审条件;
(3)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热爱教育事业,安心工作,服从安排;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业务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身体健康;
(7)非广州市常住户籍(含从化市、增城市户籍)人员须符合《印发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穗府〔2003〕72号)中第四条规定的准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jd.gov.cn/pub/index_jsp_catid_81_88_id_6462.html);
(8)无违纪违法行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岗位资格条件
详见《2012年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岗位表》(附件)。
三、招聘办法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22日上午8:30时至2012年11月25日下午17:30时止。报考人员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按网上提示的方法进行报名,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交考务费50元/人,缴费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26日下午17:30时止,未按期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打印准考证时间初定在2012年11月29日下午17:30时起,请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届时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如有变化会在本网站及时公告。笔试时间初定在12月1日,具体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因本人不参加考试不予退费。每个岗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考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