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引进三级教授,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1.基本待遇
(1)在学校位于大学城的新校区提供按经济适用房政策购买的160平方米教职工住房一套;
(2)视申报科研方向,可提供科研启动费6-10万元人民币;
(3)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2.其他待遇
(1)对购买在学校位于大学城新校区的教职工住房者,一次性资助购房补贴10-15万元人民币;如不购买新校区教职工住房而在校外购房者,则一次性资助购房补贴15-20万元人民币;
(2)享受一次性安家补贴6-10万元人民币。
(四)引进教授或博士
1.基本待遇
(1)在学校位于大学城的新校区提供按经济适用房政策购买的75平方米以上教职工住房一套;
(2)视申报科研方向,可提供科研启动费2-4万元人民币;
(3)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2.其他待遇
(1)对购买在学校位于大学城新校区的教职工住房者,一次性资助购房补贴5-8万元人民币;如不购买新校区教职工住房而在校外购房者,则一次性资助购房补贴8-10万元人民币;
(2)享受一次性安家补贴5-7万元人民币。
(五)引进夫妇双方均是博士
1.在学校位于大学城的新校区提供按经济适用房政策购买的90平方米以上教职工住房一套,对购买在学校位于大学城新校区的教职工住房者,一次性资助购房补贴8-15万元人民币;如不购买新校区教职工住房而在校外购房者,则一次性资助购房补贴15-20万元人民币;
2.享受一次性安家补贴8-10万元人民币;
3.视申报科研方向,可分别提供科研启动费2-4万元人民币;
4.分别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六)引进重点建设学科、基础学科急需的其他专业人才条件从优,特别商定。
(七)本优惠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原优惠办法同时作废。
八、其他说明
1.应聘人员提交的电子邮件文件名应包含专业和应聘岗位;
2.所有应聘人员请按照我校2012-2013学年进人计划提交资料,不符合进人计划的资料恕不接收;
本简章由重庆科技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