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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疆招聘1000名双语特岗教师的通知(三)

2012-11-20  来自于:课评集

  4.试卷命制

  《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语特岗教师招聘笔试试卷》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命制,试卷均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并要求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凡未按照招聘岗位学科命题要求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无效。

  5.笔试成绩计算及合格分数线公布

  (1)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包括综合知识测试和学科专业知识测试成绩,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统一划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综合知识测试和学科专业知识测试均分别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两项测试成绩均合格视为笔试成绩合格,其中:学科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作为入围面试的笔试成绩排名和计算总成绩的依据。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2)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2013年1月3日公布笔试成绩,2013年1月10日公布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请通过新疆教育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

  (四)面试(2013年1月15日-17日)

  1.面试人员确定

  从笔试成绩中的综合知识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均合格人员中,按照专业知识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地点

  阿克苏地区、克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教育局。具体面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请于2013年1月8日起登录新疆教育信息网查询。

  3.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四地州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4.面试要求

  (1)考生按照本人报考岗位的学科学段,在现行教材中自行准备三份教案,由面试专家任选一份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

  (2)考生凡在面试环节弄虚作假的,一旦发现立即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前1天到面试考点报到,并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5)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布总成绩(2013年1月20日)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请通过新疆教育信息网查询总成绩。

  (六)体检、政审(2013年1月24日-27日)

  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和总成绩排名确定,由四地州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提前1天(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到地州教育局报到,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地州教育局批准,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的空缺,由地州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体检复查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具体内容请登录新疆教育信息网查询。

  地州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政审内容包括审查考生本人档案。因政审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由地州教育局报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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