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招聘动态 > 招聘信息 > 教师招聘 > 2013年重庆渝中区招聘81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

2013年重庆渝中区招聘81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

2012-11-19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讯:重庆渝中区招聘81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

  重庆市渝中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11”院校公开招聘2013年应届毕业生简章

  为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以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7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11”工程院校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等“211”工程院校的2013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大学毕业生,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81名(详见《重庆市渝中区学校招聘2013年教师计划》)。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考核招聘面向“211”工程院校,凡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学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任何处分;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3.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2013年毕业时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和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5.英语专业毕业生须取得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体育、美术专业毕业生须取得公共英语三级合格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355分及以上,其他专业毕业生须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理工科毕业生须取得计算机二级及以上证书,其他学科毕业生须取得计算机一级及以上证书;普通话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6.师范专业学生毕业时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8.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它条件。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本次考核招聘的一个职位报名,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综合基础知识测试、专业技能考核、面试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渝中区教委统一组织开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至2012年12月,具体情况详见渝中教育网(www.yzedu.com)公告。

  1  [2]  [下一页]

教师招聘考试历年真题

教师招聘考试综合指导

教师招聘考试模拟试题

教师招聘考试辅导资料

教师招聘面试